原因。维修时所更换的旧,应随《维修单》同时上交。如果旧未带回,应在单面上自己注明,写上“旧未带回”,并注明未带回的原因,比如“客户不同意将旧带走”。带回公司维修的电器或电器部件,应在事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