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队员执法过程中,诸如“罚不罚、罚多少”的裁量问题,交由更少遭受主观干扰的“系统说了算”,应是一种更为务实有效的选择。
▲城管队员执法现场。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如果有小贩在城市主干道占道经营,被城管队员查获后将面临处罚。但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因没拿捏好分寸而引发争议。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为此开发了网上办案系统,对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做到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罚不罚、罚多少,“交由系统说了算”。
南京城管推出的这种制度设计,多年前曾在司法领域有过尝试:2006年,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开发出一套电脑量刑法律软件,以解决同案不同刑的问题。法官在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后,只需将其犯罪情节输入电脑,电脑就会根据储存的法律条文,对被告人做出适当的量刑,从而实现了量刑的数字化、精确化。
此举也曾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现实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导致同类情形不同判的问题,用电脑裁量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反对者则认为,案件情况各有不同,恰恰是在运用量刑个别化标准的时候,最能考验法官智慧和能力。
两种观点都是建立在各自假定的前提下。支持电脑裁量,假定了自由裁量权被人滥用;反对意见则是完美想象了执法者的品质与能力。现实情况是,我们相信大多数执法者不会滥用权力,但执法领域的徇私枉法、权力寻租情况也不容忽视,消除执法腐败,至今仍任重道远。
那么,诸如“罚不罚、罚多少”的执法裁量问题,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交由更少遭受主观干扰的“系统说了算”,应是一种更为务实有效的选择。
这种“交由系统说了算”的执法裁量机制,本质上与权力监督或不在同一概念上,但二者同向并行,也不矛盾。事实上,正如南京城管局官员所言,推出网上办案系统“自由裁量权模块”,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一种尝试。此举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城管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避免廉政风险,利于提高执法公信力——这些考量,务实都是非常务实的。
以此而言,“罚不罚、罚多少交由系统说了算”与自由裁量权机制相比,也或有不足不及之处,但不宜求全责备,而应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逻辑上评判其优劣。
□马涤明(职员)
编辑:何睿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