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林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窝案,该县定安镇常井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班子成员等6人均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处分。抱团腐败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被“一窝端”,源于一封群众举报信。
2018年7月,有常井村群众向县纪委监委举报,称几年前自己住房破旧,本该申请得到危改补助指标,但村干部杨某兴、卢某章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优亲厚友、虚报骗取的问题,导致自己不能享受补助,是明显的评议不公和弄虚作假行为。举报信中还列举了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杨某兴和村民委原副主任卢某章两名村干部比较详细的家庭情况和违规申办危改补助的过程。
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第一片区调查组立即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村干部杨某兴和卢某章有存在违规申办危改补助的嫌疑。调查组成员一致表示:涉及扶贫领域腐败一定要查,要严查!
调查组首先到相关部门调取村干部杨某兴和卢某章申办危改补助的申报材料和相关部门审批、检查、验收和评估情况,以及危改补助受益户的银行账户明细。调取到的材料都证实了卢某章和杨某兴分别申报并获得了2011年、2012年危改补助金。
随后,深入村屯实地查看杨某兴和卢某章的房屋情况。经查,发现他们均建有砖混结构楼房。那么,杨某兴和卢某章建房时间跟他们申请危改补助的年份是否相符呢?调查组人员商议后,决定接触举报人并走访其他群众了解情况。
通过走访群众和实地调查了解,杨某兴、卢某章均是在建好房屋几年之后才申请危改指标并获得补助的。
在走访中,调查组人员还听到群众反映,常井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也存在虚报骗取危改补助的问题。
调查组综合危改户申报材料、资金拨付账户明细以及实地走访查看了解情况,初步判断出这是一起扶贫领域“微腐败”窝案。
事不宜迟,调查组决定向杨某兴和卢某章问明相关情况。
“经我们调查了解,你家房子是在2006年前已经建好且已装修,在2012年你以你儿子的名字申请了危改补助指标,并获得15000元的补助资金,获得的资金并没有用于建房。请问这是不是事实?”调查组找到了常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杨某兴。面对调查组问话,一开始,杨某兴支支吾吾回避着。
调查组耐心向杨某兴讲解党纪国法和危改相关政策,之后又拿出了他儿子申报危改补助材料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杨某兴放弃侥幸心理,如实交代了在协助镇里实施危改项目过程中,擅自将危改指标安排给自己亲属的违纪问题。
“调查发现,村两委干部直系亲属多人享受危改补助,这又是怎么回事?”“这是其他村干部银行交易明细显示,银行账号有危改补助记录,你是怎么解释的?”调查组乘胜追击,在一连串的证据面前,杨某兴如实把常井村两委干部“抱团”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事情交代出来。
原来,在2011年至2012年间,时任常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杨某兴,村民委副主任卢某章、李某英、吴某豪,村民委调解主任张某荣,村团支部书记冉某林,认为在基层农村工作辛苦,工资收入低,在定安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另案处理)的默认下,私下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一个危改指标,算是弥补经济收入。因此,杨某兴等6人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以亲属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03000元。其中,杨某兴15000元、卢某章14000元、李某英14000元、吴某豪14000元、张某荣14000元、冉某林14000元,冉某林的哥哥冉某18000元。
2019年7月,杨某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卢某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某英、吴某豪、张某荣、冉某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这起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窝案中不难看出,危改补助在个别地方沦为‘唐僧肉’,影响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对这种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