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按照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天津市民政局与省民政厅在沟通联系、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正式签订了《天津·青海民政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签订天津·青海民政领域合作框架协议涉及民政领域的13项内容,两省(市)民政部门不断拓展多领域、多角度、多层面的务实合作,不断加强两地民政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形成天津与青海民政工作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省民政厅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以低保城乡统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民政部门购买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改革试点为契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将民政重点领域改革推向深入。探索推进民政业务之间的融合,加强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强化基层督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等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应用,通过信息化和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