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定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至26日上午召开,会期三天半。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9月23日(星期一)9︰00,9月26日(星期四)10︰00,旁听大会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情况工作报告、关于人才强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
申请时间:9月5日(星期四)9︰30至11︰3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资料: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电话申请
申请时间:9月5日(星期四)15︰00至17︰00。
申请电话:67678861。
申请资料: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67678777。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核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9月19日(星期四)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参加旁听。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861(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