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深刻把握反腐败协调工作新形势,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凝聚全市反腐败工作合力,初步形成了协调高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制定《中共南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将组织协调的职责任务进一步落细落实;制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试行)》等12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并不断调试,不断修订完善,彻底打通堵点,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在推进追逃防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复杂疑难个案查办等重点工作方面,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出台一批制度。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密切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问讯协查、协同办案、案件倒查、结果反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九项机制。
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腐败职能,做到优势互补、及时沟通、协作办案。在线索来源、线索分析、线索初查、线索突破阶段打破部门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审查调查质效。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审计机关强化对扶贫领域、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对黑恶势力的查处中,注重深挖后面的“保护伞”问题,并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据统计,今年以来,公检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87件,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4件。 (南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