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为祸之烈、危害之深,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公开曝光的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可以窥斑见豹。(摘自: 2019年10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求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包括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一些典型案例清晰揭示出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之间共生滋长关系。国家工作人员本应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但却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沆瀣一气,致使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正义难以伸张,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中央发动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就是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就是要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犯罪这个危害我党执政根基的毒瘤,铲除危害社会的毒瘤,铲除践踏群众合法权益,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影响老百姓安全感的毒瘤。还老百姓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和谐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开展,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法治的阳光终将会照遍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将是“悬在违法者头上”的一把剑,任何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都将被戳破,任何掩饰、包庇违法犯罪的行为终会被“斩于利剑之下”。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最终落网,更是说明了无论是谁、无论什么身份、采取多么隐秘的手段,最终仍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伞”不除、“网”不破,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冲破各种“关系网”,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我们坚信“法治中国”建设,一定会扫除一切“阴霾”,让高悬在阳光下的国徽更加闪耀、庄严。(福宝镇 冯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