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国家民政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市民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村居实际讨论制定、由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落实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搞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
《方案》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保护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各地要把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修改、补充完善工作。
为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国家民政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市民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村居实际讨论制定、由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落实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搞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
《方案》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保护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各地要把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修改、补充完善工作。